有人赚了几百万!揭开保险诈骗的秘密

全文共3027字,阅读大约需要10分钟。 “这里有折扣吗?” “如果你购买两份保险,你将收到金条作为礼物。”两起案件相继公布,保险业回扣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这里有折扣吗?” “我所在行业的一些销售人员在销售保险时会收到回扣,我可以收到回扣吗?”入行10余年的新山保险代销总监雷明对此类客户咨询已经不再熟悉。她估计大约 5% 到 10% 的顾客主动提到退款的需要。在市场的另一边,一场雪崩般的保险报销诉讼正在酝酿之中。近日,上海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北京金融法院相继公布涉及保险报销的诉讼。其中一例s是一起“高额受贿、短期取消保险”非法财产案,涉案金额逾千万元,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另一件是因卖方承诺购买保险并获得金条而引发的纠纷。责令涉事经销商退还佣金、弥补损失。两起诉讼相继公布,引发人们对保险报销这个老大难问题的关注。从“金礼”到黑帮裁决,两个经典案例揭示了贿赂的黑历史。 “如果你购买两份保险,你将收到一根金条作为礼物。” 2023年,投保人栾某在保险推销员金某的推荐下决定购买保险,也正是因为这个承诺。然而,尽管投保了保险,但金某承诺的黄金并未兑现,而被保险人栾又无法联系上金某,最终决定解除保险合同。因为先生。因金先生在销售过程中违反规定,保险公司向下级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金先生返还其所获得的佣金、费用和津贴,并赔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一审法院判决赔偿金先生上述费用及其他损失。金先生不服判决,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上诉。北京金融法院裁定,金先生作为卖方的过失导致保险合同被解除。他,除了退还保险公司支付的佣金、费用和补贴外,还要赔偿共同保险公司因你的保单取消而造成的实际损失,比如保费与现金价值的差额以及律师费等。如果说“金条转让”仅仅是个别销售人员的违规行为,那么近期公布的保险诈骗案上海静安区检察院揭露一种以“高额手续费+短期取消”为基础的非法套利交易行为。 2023年7月,上海保险中介公司A向公安机关报案,原因是承保人宋先生负责期间,C保险公司在其Z市分公司销售的大病保险和养老保险发生一系列短期注销事件。据此,C公司向A公司索要2000万元。A公司怀疑宋先生在幕后挪用公司资金。侦查结果,警方发现,宋某利用Z市分行合同的便利,以“巨额贿赂”、“保本保息”为诱饵。他们一方面招募熟人投保,另一方面聘请邱先生、耀西先生等人作为“经销商”,鼓励更多投保人。歌和他的同事们想方设法帮助投保人“收取保费”,尽管他们知道自己并没有真正的投保意愿,也没有能力续签长期保单。换句话说,他们鼓励投保人自筹资金或申请“保险贷款”,并用该贷款提前支付首笔保费。我想很多人都参加了养老保险或者高额保险。在购买了疾病保险等高费率的保险后,宋先生将从保单生效之日起,在保单生效后一个月至一年内收取佣金,并根据协议将佣金返还给投保人,诱导投保人在短期内取消保单,从而获得保单的现金价值。通过这一过程,宋团伙获取了大量非法利益。例如,宋先生的同学邱先生就投入61万余元在D公司购买了保险。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再保险一年后,邱先生收到保险公司现金26万余元,宋先生收到保险公司手续费56万余元。即使扣除对邱先生的贿赂,他仍然获得了非法利益。由于这笔交易,保险公司损失超过20万元。据统计,2020年10月至2022年5月,截至4月,宋先生共获取投保人18人,购买保单28份,保费总额1763万余元,退保金额774万余元,佣金1573万余元,最终给C公司造成实际损失584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处宋先生10年 并因合同欺诈被判入狱 6 个月。因犯罪时其正处于缓刑期间,法院撤销缓刑,同时判处其多项罪名。就这样决定了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5万元。责令其退还违法所得,并退还受害单位。除宋先生外,涉案的邱先生、季先生、魏先生、陈先生、邱先生等六人也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高额收费驱动:非法贿赂的滋生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上述两起行贿案件并非个例。多位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这反映出保险行业长期存在的“高利率驱动”现象。这些高利率主要集中在长期保险产品上,尤其是年金和重大疾病保险等产品。高额收费机制为引入退款行为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高佣产品主要集中在重疾险、长定期人寿保险、汽车保险和养老保险。第一年的佣金率通常在30%到60%之间,甚至更高。”国际经济贸易大学风险创新与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戈从产品角度分析了高佣金现象的成因。Longuet进一步指出,高佣金的最初目的是为了覆盖销售成本,鼓励代理商推广复杂的产品,但在产品一致性较差的情况下, 重要的是,佣金水平已成为选择代理商的核心标准。比“高费率”更重要的是费率配置的特点:“初高,终低”。第一年的费用百分比将较高,但第二年的续订费用将大幅降低。这种结构直接引导代理商追求短期收益,提供“运营空间”。“‘预付高、收费低’的收费结构往往会导致不良行为。”Longuet表示,“营销人员的短期促销、虚假招聘和‘投降套利’。”他表示,在该体系中,基本法和产品基本上都是以第一年的佣金为基础,营销人员倾向于推销短期产品,忽视客户的长期需求。 证实了这一说法。他表示,个险渠道返利之所以普遍,与其独特的佣金结构和奖金机制密切相关。尤其是月底、季末考核期,部分代理商主动放弃部分或全部佣金,通过佣金返利快速下单,完成业绩指标,领取奖金。的评价。除个人保险渠道直接报销外,企业报销 组在保险(简称“团险”)则更加隐蔽。雷明透露,在拓展团险业务时,保险业务经理会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召开保险产品推介会,并利用向客户提供虚假佣金返利的“团购优惠”。 “例如,当你对保险费收取 15% 或 20% 的折扣时,你实际上是以折扣的形式将部分费用返还给你的商业客户。”退款现象一线观察:从“潜规则”到法律红线“大约有5%到10%的顾客主动向我提及退款问题”。新山保险代理公司销售总监雷明从业十余年,观察敏锐。保险行业内对于报销行为的态度不一。很多人认为退款是一条“潜规则”。简而言之从长远来看,回扣实际上会带来更多交易并帮助代理商表现更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代理商告诉记者:“佣金退款是正常现象,哪个行业做生意不产生利润?与其一味禁止,不如换个角度管理服务和订阅质量。”持相反意见的人也不少。雷明表示,保险代理人行业通常没有底薪,收入完全取决于佣金。频繁提供佣金折扣的代理商将很难在行业中长期生存。没有售后跟踪服务。而且我们销售的保险。雷明曾对一位顾客坦言:说。 “如果我的收入打折,我能提供的服务也必须相应打折。”事实上,退票带来的“服务缺口”问题已经日趋明显。许多通过回扣购买保险的客户最终都面临问题例如“孤儿订单”(没有人服务的保险)和“接力订单”(多次更换服务人员)。保单续保率也会下降,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代理人分析,折扣现象频发也与客户认知有关。很多客户觉得代理商的服务价值不高,当他们看到第一年​​的佣金率很高时,就认为代理商赚太多钱,主动要求退还佣金。 “如果代理人能够提供专业的需求分析和周到的理赔服务,客户可能不会沉迷于退款。”值得注意的是,退款不仅带有职业道德问题,还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北京金融法院澄清保险销售中“返还佣金”、“返还赠品”、“承诺额外利益”等行为违法加仑。北京金融法院公布的诉讼中,保险代理人“交付金条并承诺返还”的行为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四款禁止“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规定。北京金融法院强调,此类承诺往往暗含误导销售、扭曲保险产品初衷、分散风险、夸大收益、隐藏风险等内容,极易引发纠纷,损害行业信心。寻找行业内外佣金减少混乱的解决方案。司法执法只是治标不治本。更深层次的治理必须从各个方面入手,例如费用结构、绩效衡量和行业标准。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退费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资费结构”。司法部接受了这一意见。贞安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向保险公司和相关保险协会提出的程序建议是“定位和优化费用激励机制”。在行业层面,Longuet先生的目标是通过降低第一年的佣金率来优化费用结构;该建议包括增加续保费用,提供 对第二年和第三年的高保留率进行额外补偿,延长付款期限并引入费用延期制度。同时,建议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如客户满意度和保单保留率),通过培训提高合规意识,降低营销水平以避免老鼠式薪酬分配,并减少完全根据绩效奖励的荣誉制度。作为一线专业人士最后,雷明希望保险公司能够设计出更加均衡的收费结构。 “我是赞成费用扁平化,平均分到前三年甚至五年,而不是集中在第一年。”但雷明也承认,这仅代表他和部分经纪人的想法。雷明表示:“毕竟我们也面临收入压力和生活成本问题,有些同行可能还是更喜欢第一年高佣金模式。”(21世纪经济报道已开始《揭秘第一年佣金模式》) 该系列报告也将持续追踪金融产业链最新动向,通过深入调查揭示违法违规行为的运作形态,为金融消费者提供风险提示,为构建安全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贡献力量)。
特别提示:以上内容(包括图片和视频,如有)由自媒体users.os上传发布填写“网易帐号”。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注:以上内容(包括图片和视频,如有)由网易号用户上传发布,网易号是一个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的社交媒体平台。

admin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